为全方位赋能高校毕业生、残疾人两大重点群体创新创业,降低创业准入成本、缓解创业资金压力、减免创业经营负担,夯实自主创业兜底保障,依托国家人社、财政、税务、残联等部门现行专项文件,整合普惠创业、残疾人专属创业两类扶持政策,现将九大创业扶持政策要点梳理如下:
(一)一次性创业补贴
补贴对象: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,且经营项目正常运营1年以上。
补贴标准:补贴额度由省级人社、财政部门结合属地经济水平统一制定。
政策依据: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
(二)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
政策内容: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,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,由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贷款贴息;多人合伙创业可依规上调贷款授信额度。
政策依据:《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金〔2023〕75号)
(三)自主创业税收优惠
政策内容: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,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,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相关税费,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%。
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2023年第15号)
(四)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补助
政策内容:残疾人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就业、自主网络创业的,可申领创业设施设备采购、日常网络资费专项补助。
政策依据:《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》(残联发〔2018〕6号)
(五)残疾人创业经营补贴
政策内容:残疾人开展各类自主创业项目,可享受经营场地租金补贴、创业启动资金补助、经营设施设备购置补贴,也可按属地政策申领一次性综合创业补贴。
政策依据:《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》(残联发〔2018〕6号)
(六)残疾人创业贷款贴息
政策内容:面向自主创业残疾人,配套提供小额创业信贷、创业担保贷款、康复扶贫贴息贷款三类金融扶持,落实专项贴息政策,降低残疾人融资成本。
政策依据: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
(七)残疾人创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
政策内容: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期间,免收管理类、登记类、证照类全品类行政事业性收费;同时可依规申请减免相关行业协会会费。
政策依据:《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》(残联发〔2018〕6号)
(八)残疾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水电气热民用价格优惠
政策内容:由残疾人创办的公益性、福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,其经营办公场所用水、用电、用气、用热,统一按照民用标准计费收费。
政策依据:《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》(残联发〔2018〕6号)
(九)残疾人创业住房公积金缓缴/降比支持
政策内容:残疾人自主创办经营主体、遭遇生产经营困难的,可依规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下调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,或阶段性办理公积金缓缴业务,减轻经营用工资金压力。
政策依据:《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》(残联发〔2018〕6号)
综上,上述九项政策构建了“资金补贴、金融贴息、税费减免、费用优惠、减负纾困、专项帮扶”全方位重点群体创业扶持体系,兼顾高校毕业生普惠创业、残疾人专属创业双重保障。各地人社、财政、税务、残联等部门要联动落实各项创业惠企惠民政策,简化申报流程、优化办事服务,全力破解重点群体创业融资难、成本高、负担重等难题,激发高校毕业生、残疾人创新创业活力,助力重点群体稳创业、稳增收、稳就业。
